(记者潘清)因4月末发布的一则“雷人”公告,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滥用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渠道。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此对创兴资源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今年4月30日,创兴资源发布“临2014-012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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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潘清)因4月末发布的一则“雷人”公告,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滥用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渠道。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此对创兴资源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今年4月30日,创兴资源发布“临2014-012号”公告,因用语情绪色彩较浓而引起市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上交所在事后监管中注意到这一公告,于当日开盘前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采取一系列监管行动,要求公司核实情况、提交证据材料、补充披露承诺事项具体内容,并对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 在督促落实承诺事项,以及核实查证有关事实和当事人责任后,上交所于7月14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对这一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处分决定。 上交所8日发布的处理决定称,创兴资源“临2014-012号”存在如下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