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季先 在“炒股要炒势”、“热点投资”等概念投资理念下,a股市场的“概念炒作”从新能源新材料概念到互联网金融、手游概念,从自贸区概念到安全概念可谓层见叠出。概念炒作犹若“庞氏骗局”推高了股价,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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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李季先 在“炒股要炒势”、“热点投资”等概念投资理念下,a股市场的“概念炒作”从新能源新材料概念到互联网金融、手游概念,从自贸区概念到安全概念可谓层见叠出。概念炒作犹若“庞氏骗局”推高了股价,也推高了风险,一些中小投资者深受其害但又在“自己不是最笨的那一个”的祈祷中辗转苦守。 针对这种坑害投资者的变相操纵市场行为,监管机构在苦口婆心教育中小投资者的同时,也严厉批评相关概念炒作上市公司,甚至祭出“人盯人”的攻防监管术来遏制上市公司的概念炒作,可惜的是a股市场上买卖双方几乎均不买账,主要停留在批评教育基础上的遏制概念炒作收效甚微。 在来自上市公司的自我概念炒作中,中小投资者因投资关系与上市公司结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投资者不但不会接受监管层的投资者教育,自我规避概念炒作甚至起诉相关公司概念炒作或造假,甚至还默认相关公司的概念炒作,以便从中分一杯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