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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浩明 创业板开设至今已有5年多,先后有近400家公司完成招股并上市。到现在为止这些公司中还没有一家进行过再融资。究其原因,不是这些公司没有再融资需求,而是没有相应的可供操作的管理规则,以至于虽然进入了资本市场,但却是再融资无门。 当年推出创业板的时候,有关方面曾经表示随后还要搞创业板的退市与再融资制度作为配套。果然,不久以后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经过几次反复,现在已经实施,市场反响也算不错。但再融资制度似乎搞得比较慢,直到现在才拿出一个讨论方案。这也难怪,自创业板诞生以来,围绕它的各种非议就一直没有平息过,特别是对于其“三高”的指责不断,在这种情况下再去推进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自然会遇到更大的压力。由于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的长期缺位,不少创业板上市公司失去了在合适时点进行再融资的机会,客观上对他们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如今,在新“国九条”公布不久,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公布,反映出有关方面推进创业板改革创新的决心,这一点在现在尤其值得肯定。 就此次公布的创业板再融资制度本身来说,强调了市场化原则,有不少新意。根据这个制度,今后创业板进行再融资,如果招股价格不低于当时的市价,这部分股份就不需要锁定,而是能够直接上市。对于规模不大的再融资,创业板公司可以快速自行募集,不再需要券商保荐与承销。这样的制度安排,与现行主板市场的做法有很大区别,有人甚至将其称之为“创业板革命”。如果这个制度得到严格而全面执行,不但对创业板公司的发展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也会对资本市场进行一次深入改革,有利于其市场化程度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