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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左永刚 “允许未盈利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以后到创业板上市,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增加了一条到创业上市的途径,是实实在在的重大利好。”5月20日,齐鲁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王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的部署,证监会将加快落实相关工作。5月1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就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出十一条要求,其中特别提到将“研究在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 “这是真正意义上对于转板通道打开的政策前提。”一位接近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的知情人士表示:“之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均是常规ipo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