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沪港通”试点业务规范轮廓初现。 本月10日,沪港两地证券监管机构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了“沪港通”试点。“沪港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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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沪港通”试点业务规范轮廓初现。 本月10日,沪港两地证券监管机构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了“沪港通”试点。“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当天公布的《细则》征求意见稿显示,“沪港通”交易最大限度地突出了便利性安排,秉持了两地机构一直以来强调的“四不”基本原则,即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不改变证券市场的组织架构,基本上不改变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原则上不增加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在《联合公告》基础上,《细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沪港通标的范围、额度控制、交易时间、交收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和权益证券处置等六大关键问题的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