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指出,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上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应审慎对待股票“t+0”交易。 所谓“t+0”交易,主要指当日买进的股票可于当日卖出的交易行为。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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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指出,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上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应审慎对待股票“t+0”交易。 所谓“t+0”交易,主要指当日买进的股票可于当日卖出的交易行为。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历史上,1992—1995年的上海a股市场、2001年之前的b股市场以及2005年的权证市场,都先后实行过“t+0”交易。但因当时“t+0”交易助长了市场投机气氛,加剧了股价波动而被叫停。 近期,有观点认为,当前我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申购环节允许当日申购的etf份额当日卖出,变相实现了“t+0”交易。由于etf申购有最低份额要求(一般为100万份),中小投资者因资金门槛等原因,无法像机构和大户那样通过“t+0”方式实施日内交易策略进行风险对冲,在跟风买进股票后难以及时卖出规避风险。因此,持上述观点者认为,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角度,需抓紧研究论证并稳步推进股票“t+0”交易制度。 对此央行指出,表面上看,“t+0”交易的确可以使投资者根据行情变化及时调整投资行为,锁定交易利润或避免损失扩大;也可以活跃市场,增加证券公司佣金收入;但“t+0”交易的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