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29日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上交所人士表示,《细则》的发布,标志着“沪港通”已可以进入实质性的技术开发时段。 《细则》在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4月10日发布的《联合公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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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29日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上交所人士表示,《细则》的发布,标志着“沪港通”已可以进入实质性的技术开发时段。 《细则》在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4月10日发布的《联合公告》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沪港通的标的范围、额度控制、交易时间、交收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和权益证券处置等六大关键问题的细节。上交所人士表示,《细则》最大限度地突出了便利性安排,秉持了两地机构一直强调的‘四不’基本原则,即: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不改变证券市场的组织架构,基本上不改变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原则上不增加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港股通标的共266只股票 《细则》明确了沪港通业务中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其中,就港股通而言,内地投资者可投资的港股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a+h股上市公司的h股。据联交所披露的标的名单,截至4月11日,共有266只股票可供投资。就沪股通而言,标的范围包括上证180指数与上证380指数成份股以及a+h股公司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其中被纳入风险警示板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