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4日召开的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并就杨剑波状诉证监会一案等市场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信息披露准则发布 今年4月1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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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4日召开的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并就杨剑波状诉证监会一案等市场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信息披露准则发布 今年4月1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包括《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发行优先股发行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和《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邓舸表示,这是对国务院相关意见的重要配套文件。 “披露发行预案是公司融资决策的重要步骤,强化预案披露内容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维护市场公平。”邓舸指出,发行预案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依法及公司章程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包括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价格、股息率、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方式、转股条款、回购条款等12项内容。二是有利于中小股东在融资决策中形成正确判断的事项,如“优先股发行的目的”、“发行优先股对发行人及原股东产生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