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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财经3月2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证监会21日表示,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有3类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其中包括上证50标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日表示,此次发布实施的《办法》共9章70条,《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二是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三是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