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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府日前制定并通过了温州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它与此前浙江省人大通过的母法《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一并在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个地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务院确定金改12项主要任务。 经过两年的探索,温州市金融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从立法层面上制定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建立了反映温州市场化利率的民间融资平均利率体系——“温州利率指数”,通过汤森路透集团的平台中英文同步上线向全球发布。 此外,温州市创办了7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累计成交4528笔、25亿元;创新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新增直接融资143亿元;创建了11家新型的民间融资载体资本管理公司,开展民间资本私募融资、短期融资、项目投资等服务,累计组织民间资金20.8亿元支持了618个经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