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蔺丽爽)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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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蔺丽爽)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示制具体需提供哪些文件、说明等内容还需等待国家工商总局的方案,工商系统内部正在更新调试系统和编制新的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