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并宣布将于下月15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明确:消费者网购商品自收货起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但一些电子商务及法律界专家表示,即将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作为电商立法的开篇之作,在操作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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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并宣布将于下月15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明确:消费者网购商品自收货起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但一些电子商务及法律界专家表示,即将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作为电商立法的开篇之作,在操作标准等方面的界定还不是很明确,有可能在执行和维权过程中产生争议。 《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根据一项监测显示,在一项针对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等国内11家知名电商企业的服务状况调查中,有高达58.10%的被访者不满意退换货服务,54.15%的被访者认为电商企业售后服务难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