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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杨晨 近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出台了《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将私募基金界定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并主要对“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基金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4个方面提出相关规定,该办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施行。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出台对整个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来说意义重大,它为整个行业走向规范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长期以来,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一直在监管政策外游走,既给行业创造了野蛮生长的机会,也由于监管缺失导致行业出现了一些乱象,对行业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按照《办法》的规定,2月7日开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需统一在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给过去按照基金规模分头备案的时代画上了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