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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企境外投资的政府审批正从以核准为主向以备案为主的时代迈进,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正在加紧修订相关政策,以便企业能更便利地扩大对外投资。 两部委共推“备案制” 近日有媒体称,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正在加紧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修改的核心内容在于大幅下放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 老版《办法》自2004年10月起施行,其中“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项目核准权不得下放”;而“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同时,“前往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和前往未建交国家投资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