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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644亿元,该数字经披露后,引发社会关注。不少人质疑结余过多,没有用在参保人的治病花费上。医保结余是否过多?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医保结余规模为10.7个月的平均支付水平,而政府设定的指标是15个月 人社部2012年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6939亿元,支出5544亿元。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4947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60亿元),个人账户积累2697亿元。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加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达到7644亿元。不过,按照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该结余规模并不算过多。《意见》明确,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原则上应控制在6—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过多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