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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证监会今天(3日)发布承诺履行行为监管指引,严厉打击上市公司失信行为。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本身的承诺履行行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在此前的清理和检查中,发现很多公司存在承诺没有履行的情况。 张晓军:有80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有的已经超期多年,有的甚至已经明确无法履行。有较多承诺事项没有明确的履约期限,例如大股东承诺合适时机、尽快、时机成熟时注入相关资产等,这些承诺事项长期得不到履行,甚至存在恶意拖延、逃避承诺义务等现象。 此次发布的《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和关联方承诺事项应满足的标准,包括明确的履约时限等,并且要求已经发布的承诺也要在6个月内予以规范,超期不规范将被视为不履行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