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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研究创业板市场改革措施,一系列措施将在研究成熟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日表示。 他介绍,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相关工作部署,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对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持促进作用,积极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国证监会正研究创业板市场改革措施,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指标,提高市场覆盖面;建立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形成“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融资的需求。 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中,对网下询价对象做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市场认为私募基金将无法参与网下配售。 对此,张晓军说,为了抑制新股投机,《业务规范》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网下投资者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集合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