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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举办的新《消法》培训活动透露,2014年3月起,消费纠纷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消费者不需垫付检测费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2014年3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正式施行。消费者买到劣质商品想维权,送检费用该谁出?购买商品后,“三包”日期以交货期起算,还是从开具发票的日期算起?1月2日,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乡塘分局对辖区内27家大中型商场、超市的员工进行培训,为他们详细讲解新《消法》的规定。商场、超市方表示,新《消法》将倒逼企业严把进货关。 据了解,将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提出了“非现场购物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公益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三倍赔偿”等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