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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指期货和基金的典型案例均被受理 股民起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再获新进展。继12月2日上海二中院首次受理投资者起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之后,昨天上午,上海市二中院再次受理了一位基金投资者及一位股指期货投资者的起诉。至此,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涉及的股票、股指期货和基金的案子均已被受理。 昨天,上述两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此次上海二中院受理的两个案件,采用了两个案由,分别是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及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其中,基金投资者购买的是上证50etf基金,这是光大内幕交易案第一宗投资基金成功受理的案件。 据悉,两个案件的案号分别为(2013)沪二中民六(商)初字第33号和34号。此前,上海二中院于12月2日受理的案件案号为32号。起诉的那位期货投资者,是在8月16日下午1点到2点22分之间做多if1309股指期货,在同日下午收盘前已全部平仓,共造成损失约55万元。而那位基金投资者则是在8月16日下午1点到2点22分,买入了etf50基金近七百万份,后在8月20日到23日之间将基金全部卖出,造成损失2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