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敏)中国证监会12月6日发布两则信息披露指引,其中要求发行人在审计截止日到招股书签署日之间超过4个月的,补充提供期间的季度财务报表。证监会也在同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股改革意见的后续配套措施正在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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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中国证监会12月6日发布两则信息披露指引,其中要求发行人在审计截止日到招股书签署日之间超过4个月的,补充提供期间的季度财务报表。证监会也在同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股改革意见的后续配套措施正在抓紧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