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本周引发了人们的强烈关注。其中提到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内容更是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于房地产调控、信息透明、社会公平等诸多问题的猜想与讨论。 如果说,年初的改革方案给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一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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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本周引发了人们的强烈关注。其中提到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内容更是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于房地产调控、信息透明、社会公平等诸多问题的猜想与讨论。 如果说,年初的改革方案给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一个明确的时间表,那么临近年底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是为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实施勾画了一幅清晰的路线图:明确了具体负责的部委机构、明确了登记的范围内容、明确了登记的方式方法、明确了信息的公开查询……这个已经存在了数年、被人们寄予厚望的“概念”终于正式进入了倒计时,变得触手可及。 对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这项牵扯到无数人切身利益的制度建设究竟将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怎样具体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