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昆“被代言”壮阳药案二审开庭 未当庭宣判
时间:2013-11-1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14日上午,河南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审理姜昆“被代言”壮阳药案,被告包括陕西安泰堂生物医药生产工程有限公司和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但未当庭宣判。 4年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姜昆成了某壮阳药的代言人,广告上,姜昆身着西装,手拿话
14日上午,河南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审理姜昆“被代言”壮阳药案,被告包括陕西安泰堂生物医药生产工程有限公司和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但未当庭宣判。 4年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姜昆成了某壮阳药的代言人,广告上,姜昆身着西装,手拿话筒,面带微笑,以其特有的“口吻”称:“多年的演出与劳累,使我越来越力不从心,多亏XXX让我找回了做男人的自信与轻松……”而在“被代言照片”壮阳药广告页左侧,还大幅字体标有“著名笑星姜昆强力推荐”的虚假内容。 2010年11月,姜昆以肖像权、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9家侵权单位起诉到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 案件审理期间,由于部分销售公司已被依法吊销执照,姜昆撤回了对其中7家销售公司的起诉,但索赔数额未变更,要求剩余两被告陕西安泰堂生物医药生产工程有限公司和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赔偿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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