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14日要求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认真行使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能,深入研究公益诉讼等问题,扎实有效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张茅是在14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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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14日要求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认真行使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能,深入研究公益诉讼等问题,扎实有效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张茅是在14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上述要求的。 将于明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消法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协会的性质,规定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明确了消费者协会履行的是公益性职能,增加和修改了消费者协会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职能,增加了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 张茅指出,这些新规定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新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