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决企业、个人审批难题,为他们提供“保姆式服务”?近几年,这提上了天津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程。 明确天津市和新区的审批权限和事项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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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企业、个人审批难题,为他们提供“保姆式服务”?近几年,这提上了天津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程。 明确天津市和新区的审批权限和事项划分,凡属于天津市权限范围内、新区可以自行决定的事情,原则上都下放给新区;凡新区能办的事,支持先行先试;凡新区需要报送国家审批的事项,天津市有关职能部门不再审批,按程序报送。从2011年2月起,天津市向滨海新区下放了一批审批权限。 2012年3月,2013年4月、7月,天津市政府又相继三次向滨海新区下放数十项审批权限,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诸多方面。至此,滨海新区可以独立承接市级审批事项236项和职能事权事项33项。 审批权限放下来了,新区再给审批手续做“减法”,同时做起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加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