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份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该能够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据了解,证券法修订草案于2015年4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当时的修订草案共16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份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该能够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据了解,证券法修订草案于2015年4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当时的修订草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内容涵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现金分红制度、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多个方面。其中,注册制是其中最为核心、最为关键的部分。这项改革将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件的齐备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进行审核,交易所出具同意意见的,应当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注册文件和审核意见,证券监管机构十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注册生效。 据悉,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傅莹表示,证券法的修订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所以它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也关系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5年证券市场异常波动后,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总结经验教训,需要重新进行论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研究,现在对证券法修订草案重新做了修改,所以4月份提请审议应该是有把握的。”她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