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帆
近日有消息传来,人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就养老金投资运营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不久前国务院出台的以房养老政策,可以看出,养老问题的确是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而且,人社部的这个消息表明政府层面拓展养老金增值渠道与扩展补充养老方式的迫切。
之前,笔者就以房养老与以股养老这两种方式的比较发表过题为《以房养老遭白眼,股票养老是否可行》(见《证券日报》9月24日独具慧眼栏目)的文章。在此,笔者想就以股养老的可行性问题进行更深一层的探讨。
首先,既然人社部开展养老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的专题研究,之前广东也在试行养老金入市运营的尝试,那么以股养老应该不差政策面的支持。2012年2月,广东先行先试将1000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今年5月,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透露,2012年广东社保基金年平均收益率为3.94%,其中,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1000亿元的年化收益率为6.72%。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表示,该年化收益率达到6.72%,高于同期通货膨胀率,开辟了社会基金保值增值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