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朱宝琛 号称“野山参第一股”的参仙源,因为编造1.29亿元利润,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 证监会7月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2013年参仙源少计成本5538万元,导致虚增利润5538万元;2013年参仙源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号称“野山参第一股”的参仙源,因为编造1.29亿元利润,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 证监会7月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2013年参仙源少计成本5538万元,导致虚增利润5538万元;2013年参仙源虚增收入7373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373万元。两项合计达1.29亿。2014年12月8日,参仙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了虚增的2013年利润。 对于参仙源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于成波和时任总经理李殿文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赵冬颖、董事肖林、吴文莉、蒋群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