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日前发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和配套表格体系。 该《指引》的发布规范了发起机构、受托机构等参与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了信息披露透明度,有助于促进资产证券化市场规范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日前发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和配套表格体系。 该《指引》的发布规范了发起机构、受托机构等参与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了信息披露透明度,有助于促进资产证券化市场规范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交易结构等情况,帮助其识别风险。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指引的发布,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即将面世。 据了解,《指引》共有6个章节,涉及36项条款,主要内容包括发行环节信息披露、存续期定期信息披露、存续期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评价与反馈机制等。“与交易商协会之前发布的四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相比较,由于基础资产的特殊性,此次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关注点也有所不同。”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结构融资部总经理助理屈晓灿对记者表示。 《指引》要求披露发起机构及为证券化提供服务的机构相关经验及历史数据。屈晓灿认为,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产服务顾问及资产池实际处置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及处置能力对不良贷款的回收有较大影响。她表示,在实际操作中,贷款服务机构一般由发起机构担任,发起机构对入池不良贷款信息比较了解,且通常具有比较丰富的不良贷款处置经验,能够较好规避信息不对称、处理不及时所带来的回收风险;资产服务顾问一般由处置经验丰富的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资产服务顾问一方面能够协助贷款服务机构处置不良贷款,另一方面能够监督贷款服务机构的处置过程,确保其勤勉尽责,最大化地提高回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