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概述 2013年3月22日,海联讯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11月14日,经查实,证监会公布对海联讯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海联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
一、案情概述 2013年3月22日,海联讯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11月14日,经查实,证监会公布对海联讯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海联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构成“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二是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依法对海联讯、相关中介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没收保荐业务收入、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撤销证券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有的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4年7月18日,为维护因海联讯虚假陈述而受到投资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利益,切实承担相应责任,海联讯4名控股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出资2亿元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于赔偿公众投资者因海联讯虚假陈述所遭受的损失。这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由大股东主动出资运用市场机制补偿投资者的首例。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接受基金出资人委托,担任专项补偿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专项补偿基金的管理及运作。这是投保基金公司继担任万福生科专项补偿基金管理人之后,研究建立完善投资者补偿长效机制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此次专项补偿基金的设立引入了证券专业调解机制,丰富了纠纷解决渠道。专项补偿基金存续期间,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平稳推进,最终圆满完成了补偿工作。短短两个月内,经过补偿金额确认、补偿金额划付等阶段,截至2014年9月10日,完成有效申报、与海联讯4名股东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人数达9823人,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5.7%,对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补偿金额达88,827,698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