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880万股人民币普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8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70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主承销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5年6月10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