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3日通报,中金公司、长城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五矿证券、华西证券等6家证券公司由于融资融券业务违规而被采取监管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说,按照工作部署,证监会组织系统力量于2015年2月2日至15日期间,对46家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为期2周的现场检查。 从检查结果看,目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等融资类业务总体规范,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公司仍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违规为客户与他人之间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违规问题。证监会依法对相关公司进行了处理。 据介绍,长城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代销伞形信托产品、为p2p平台向其客户融资提供便利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对其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华泰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照规定方式为部分客户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对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