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华人寿扭亏为盈,精打细算的资本玩家刘益谦反悔了,不想再执行天茂集团向博永伦科技转让1.95亿股国华人寿股权的合同。 天茂集团今日公告,拟不再执行与博永伦科技的国华人寿1.95亿股股权的转让合同。而公司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则承
随着国华人寿扭亏为盈,精打细算的资本玩家刘益谦反悔了,不想再执行天茂集团向博永伦科技转让1.95亿股国华人寿股权的合同。 天茂集团今日公告,拟不再执行与博永伦科技的国华人寿1.95亿股股权的转让合同。而公司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则承诺代上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违约赔偿责任。天茂集团、新理益集团均由刘益谦实际控制。 那么,天茂集团临时反悔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昨日,威诺律师事务所证券监管与诉讼中心主任杨兆全律师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在股权过户之前的确有反悔余地,股权过户之后是不可以的。公司和大股东一定是在衡量了违约责任与继续持有股权价值之后,选择了对其更有利的做法。”另有律师认为:“虽然这种做法合法合规,但多少在商业诚信上存在瑕疵。” 大股东担责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