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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蔡宗琦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日前在上海举行有关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会议,向证券业讲解证监会近期下发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管理活动的通知》。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表示,严禁证券公司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证券公司与存管银行就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协议定期存款、严禁证券公司在个别存管银行超额存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证券公司第三方存管管理的三条底线。 通知指出,近期,证监会关注到部分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管理出现一些不规范问题,影响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请各证监局督促辖区内证券公司严格遵照执行,切实规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管理活动: 一是严禁证券公司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证券公司以“保客户取款”、“保结算交收”及其他任何名义,使用其他客户或者其他性质的客户结算资金,均属于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