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对保险公司投资优先股放闸,相对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此次并未对保险公司门槛设限。 《通知》明确指出,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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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对保险公司投资优先股放闸,相对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此次并未对保险公司门槛设限。 《通知》明确指出,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优先股,也可以委托符合《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投资管理人投资优先股。同时,保险机构投资优先股,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 据了解,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包括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和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还要具有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等级。 保监会还要求,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应当具备完善的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在一级市场投资优先股,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逐项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在二级市场投资优先股,应当制定明确的逐级授权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