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财经北京10月11日消息(记者高敏实习记者章玲)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山东股民陈女士诉莲花味精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一案,目前已经在河南郑州中院正式立案。 陈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莲花味精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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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财经北京10月11日消息(记者高敏 实习记者章玲)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山东股民陈女士诉莲花味精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一案,目前已经在河南郑州中院正式立案。 陈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莲花味精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合计9万8085.14元,涉案股票3万股。法院定于2014年11月13日上午开庭。这也意味着,第一例股民诉莲花味精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进入实质性审判阶段。 陈女士今天接受经济之声记者丁玲娜采访时说,当时自己买了20多万块钱的莲花味精股票。她认为,正是由于虚假陈述行为曝光,莲花味精股价连续下跌,让自身权益受到损失,莲花味精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陈女士:我在2008年3月6号开始买的,当时看报表,效益还是不错的,买的时候当时是7、8元,涨涨跌跌,涨涨跌跌,始终就没上去,基本上一直就往下走,最低的时候跌到1块多钱、2块多钱。我都不愿想这个事了,这几年只要想起这个事情来,感觉非常沉重,好歹证监会把这个事查出来了,我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