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范辉)因为量刑过轻而遭到检察院抗诉的马乐老鼠仓案昨日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双方就到底是“情节严重”还是“特别严重”展开了辩论,马乐本身对一审判决并无异议。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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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范辉)因为量刑过轻而遭到检察院抗诉的马乐老鼠仓案昨日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双方就到底是“情节严重”还是“特别严重”展开了辩论,马乐本身对一审判决并无异议。 昨日开庭时马乐穿一件干净的白色衬衫,短平头,戴一副银边眼镜。根据一审认定,原博时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两年多累计成交金额10.5亿元,非法获利1800余万元,成为基金经理最大老鼠仓案。据报道,投案自首前,马乐曾于2013年5月底出境到美国并于次日被劝回配合调查,马乐在投案自首前曾授意妻子将有关账户的开户资料销毁。 2014年3月28日,深圳中院宣判马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元,并处罚金1884万元。马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4月4日,检察院认为马乐案量刑不当,提起抗诉。 在昨日的庭审中,双方并没有对认定事实做辩论,只是对量刑进行了争论。马乐的辩护人提出,应参照前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李旭利案的量刑。李旭利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而不是“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利用未公开信息罪应该只有一种认定——“情节严重”,而没有“情节特别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