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王建宙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促进企业股权结构的合理化,加强企业内控,降低代理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我国的公司治理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和股份制企业发展中逐步得以探索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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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 王建宙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促进企业股权结构的合理化,加强企业内控,降低代理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我国的公司治理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和股份制企业发展中逐步得以探索和建立的,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和推动下,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经过20多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上市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了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市场监督机制和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司治理外部约束机制,公司治理的质量和水平走在了各类企业的前面。但是,就建立规范、良好的公司治理而言,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一些公司还处在“形似而神不至”的阶段。 公司治理具有显著的“个性化”特征,在基本的原则框架下,具体实现上并没有通用的标准和模式。当前公司治理的“美英模式”、“日德模式”以及我国的“双层模式”都是适应各自法律环境、公司文化传统等进行的现实选择。即使在同一模式下,不同规模、不同股权结构、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在公司治理的实现路径上也不存在统一的、最优的做法,应该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探索、选择最适合公司特点的、对公司运营、发展最有效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