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朱宝琛 “证监会始终关注网络媒体的发展,积极评估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信息披露规则,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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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监会始终关注网络媒体的发展,积极评估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信息披露规则,适应网络媒体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积极作用,强化对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传播行为的监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表示。 邓舸表示,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易信、股吧、公司官方网站等网络媒体(以下简称网络媒体)具有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在传播信息、汇聚民智、服务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排除个别机构和个人利用网络媒体发布、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上市公司信息。 他表示,目前,证监会对网络媒体监管重点是,规范上市公司运用网络媒体行为,提高公司应对处置网络舆情能力,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