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交易通协议、沪港结算通协议将陆续签订 记者周松林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日在沪签署沪港通《四方协议》。该协议是上述四方就沪港通业务进行合作的基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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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交易通协议、沪港结算通协议将陆续签订 记者 周松林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日在沪签署沪港通《四方协议》。该协议是上述四方就沪港通业务进行合作的基础文件,用以明确四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沪港通中的沪港交易通、沪港结算通分别作出了安排,内容涵盖沪港通主要基本业务细节。上交所总经理黄红元、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和中国结算总经理戴文华在协议上签字。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香港交易所主席周松岗和中国结算董事长周明出席并见证了签约仪式。 《四方协议》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于4月10日发布的《联合公告》提出的原则制定。《联合公告》明确,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原则批准四方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并载列了预期实行沪港通项目时将需遵循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