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沪港通《四方协议》在上交所签署。 《四方协议》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四方签订。协议明确了可交易证券范围,一是上交所将接纳上证180指数的成份股、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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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沪港通《四方协议》在上交所签署。 《四方协议》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四方签订。协议明确了可交易证券范围,一是上交所将接纳上证180指数的成份股、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不在上述指数成份股内而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沪股为沪股通股票以供沪股通投资者进行交易。但所有以人民币以外货币报价的沪股暂不纳入,所有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沪股也暂不纳入。 二是联交所将接纳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上述指数成份股内而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为港股通股票以供港股通投资者进行交易。 但所有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的港股暂不纳入,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暂不纳入,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沪股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无论其h股是否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或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该h股暂不纳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