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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22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证监会22日通报了苏颜翔操纵市场案的查处情况。证监会决定没收苏颜翔违法所得380.6万余元,并处380.6万元罚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3月,证监会对苏颜翔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立案调查。2014年1月,证监会对苏颜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苏颜翔控制使用“苏颜翔”、“苏某明”、“严某生”等3人账户,在先期建仓后,通过开盘集合竟价阶段虚假申报撤单,随后反向卖出,盘中连续竞价阶段频繁使用小额买单申报成交,以及大额买单虚假申报后迅速撤单等方式推高股价,诱导其他投资者跟进,在股价推高、其他投资者买盘跟进后,迅速反向大额卖单卖出等方式进行虚假申报操纵,共涉及“中联重科”、“东方钽业”等13只股票,获利3805783.71元。 苏颜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不得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苏颜翔违法所得3805783.71元,并处3805783.71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