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左永刚 新三板首次对挂牌过公司相关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处分措施。8月1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发布了《关于对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称,对湖南泰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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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左永刚 新三板首次对挂牌过公司相关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处分措施。8月1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发布了《关于对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称,对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采取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措施。 公告显示,曹典军是泰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经查明,曹典军于2013年12月份向公司借款1031.63万元,构成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在2014年4月28日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主办券商督促,曹典军于2014年5月21日偿还全部资金和利息。 曹典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第4.1.4条的规定,曹典军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对泰谷生物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不规范、内部控制薄弱负有重要责任。 |